9月8日,平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查处一起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当日11时许,民警在辖区国道209线1364KM处开展日常勤务工作,在对车号为晋M****9的小型货车进行检查时,驾驶员刘某面对民警的询问目光躲闪、支支吾吾,提供不出驾驶证,这一行为引起民警怀疑,遂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查询。经查询,发现刘某未曾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民警现场对驾驶人刘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