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宁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成功调解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牲畜损害赔偿纠纷,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乡村振兴贡献了法治力量。
7月11日,大宁县某村村民张安国(化名)在村西坡放牧时,一辆装载中石油钻井黑泥的大卡车因故失控,从山坡蹿下。牛群受到惊吓后四处逃散,其中3头大牛(含1头怀孕母牛)被撞伤,无法站立。
事故发生后,张安国第一时间报警并联系兽医对受伤牛只进行救治。由于治疗时间长,费用高昂,且怀孕母牛情况危急,张安国与卡车司机及车主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在赔偿金额上存在较大争议,为维护自身权益,张安国遂向大宁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寻求帮助。
大宁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到调解申请后,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精干力量介入,依法依理开展调解工作。
精准研判,明确责任依据。调解员详细了解事故经过,认真分析事故责任,明确指出事故系卡车超载导致刹车失灵所致,司机及车主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情法并用,化解矛盾焦点。调解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找出纠纷的“症结”,运用“背靠背”调解方式,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体谅彼此难处。一方面,向司机及车主释明法律责任,使其认识到赔偿义务;另一方面,安抚张安国的焦躁情绪,引导其理性维权。
方案引导,促成最终和解。针对赔偿问题,调解员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提出了两种解决方案供双方选择:一是按估算的损失数给予一次性赔偿; 二是待牛只痊愈后按实际费用结算。经过充分沟通,司机及车主最终同意选择第一种方案,并在原赔偿基础上增加金额,张安国也表示认可。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
本案的成功调解,充分体现了司法行政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其经验启示主要有:
坚持人民至上,回应群众诉求。及时受理群众的调解申请,积极回应群众的法律需求,是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步。
发挥专业优势,提供精准服务。法律服务人员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调解经验,才能准确判断案情,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注重调解技巧,促进和谐化解。灵活运用调解技巧,如释法说理、情理疏导、换位思考等,有助于消除当事人之间的隔阂,促成双方达成共识。
强化责任担当,维护社会稳定。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下一步,大宁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责编:白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