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大宁县司法局秉持行政复议“便民为民”理念,创新构建“案前引导、案中调解、案后跟踪”全链条工作机制,有效提升了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实效,有力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案前引导:源头预防,前端化解
坚持重心前移,变被动受理为主动介入。复议工作人员在受理申请前,深入了解案情,预判争议焦点,主动组织复议人员、被申请人及法律顾问提前沟通,通过释法明理、心理疏导等方式,引导申请人理性表达诉求,促成双方和解,力争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复议程序启动之前。今年以来,通过案前协调,成功引导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7件,案前调解率达47%,有效降低了群众维权成本,节约了行政资源。
案中调解:实质解纷,案结事了
转变传统“重裁决、轻调解”的办案模式,探索“调解优先、裁调结合”的新路径。充分保障当事人陈述权和申辩权,灵活运用公开听证、专家咨询、法律顾问审核等方式,提升案件办理的专业性和公正性。针对不同类型案件,采取差异化调解策略:对于轻微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案件,注重柔性化解;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侧重释法析理;对于明显违法的行政行为,坚决督促被申请人主动纠错。今年以来审结案件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实现了案结事了。
案后跟踪:成果巩固,治理提效
树立“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治理理念,建立健全案后跟踪回访机制。通过监督复议决定履行情况、评估当事人满意度、督导执法突出问题整改等方式,确保复议决定落实到位、矛盾得到根本解决、行政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今年以来,对所有已结复议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回访,满意度达100%,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水平和社会治理能力。
大宁县司法局通过构建并不断完善“案前引导防增量、案中协商化存量、案后跟踪固成效”的全链条行政复议工作机制,畅通了行政争议化解渠道,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对政府的信任度,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
责编:白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