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导航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市场监管 » 法治建设 » 浏览文章

翼城县法院:筑牢法治屏障 守护绿水青山

今年6月5日是第53个世界环境日,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导人民群众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职能,6月5日,翼城县人民法院开展了以“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主题的“6·5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党组成员、副院长常胜河、吕吉霞指导并参加此次活动,城南人民法庭负责人周琴、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侯春虎及法庭其他干警共同参与了宣传活动。

翼城县法院:筑牢法治屏障 守护绿水青山 

在诉讼服务中心、红泉社区、历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站,干警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环境和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为群众讲解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引导群众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同时,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帮助群众了解熟知日常生活中的环境污染行为以及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让群众真正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活动现场,群众积极参与互动,法院干警耐心答疑解惑,共发放相关宣传资料300余份,营造了全民参与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

在翼城县林业局森林派出所,常胜河、吕吉霞、侯春虎、周琴与林业局局长王新明、副局长李金鑫、党组成员周海、天保办主任张宝江围绕我院环资审判工作进行了深入的座谈交流,一方面,向与会人员介绍了翼城法院在发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职能方面取得的成果,另一方面,积极探讨更新环资审判理念、多方协调联动、广泛开展宣传、优化队伍建设等举措,以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环资案件。

此次活动,激发了人民群众生态保护热情,提高了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行动自觉,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今后,翼城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活动,引导人民群众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立足审判职能,能动履职,主动作为,促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守护绿水青山、促进绿色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编:张兴林

TOP